時間:2021-12-21來源: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南山管理局
一、背景依據
2014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應對氣候變化在多個場合發表重要講話。尤其是最近一年,總書記先后多次強調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意義,并向世界作出“2030碳達峰、2060年碳中和”的重大宣示。南山區作為同時獲得“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和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兩項殊榮的地區,堅決響應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積極探索、先行先試?!笆奈濉逼陂g,南山區仍將處于高速發展階段,“三大戰略”與“三大示范”工程、新增高新企業及新增建設用地將帶來較大的碳排放量,建筑領域將成為“十四五”“十五五”時期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點行業領域之一。結合實際情況,南山區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部門意見、社會公眾意見并反復修改完善,形成了《南山區政府投資類建設項目中落實碳排放全過程管理的實施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二、目標任務
本實施指引結合建設項目領域實際及發展規劃,探索政府投資類建設項目全壽命期低碳發展路徑,建立南山區低碳示范項目工作范本、工作流程等,為南山區低碳建設規劃建設與運行管理提供指引和支撐。
三、法律法規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
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
5.《生態環境部關于統籌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的指導意見》
6.《政府投資條例》
7.《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
8.《廣東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
9.《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綠色建筑標準及標識管理的通知》
10.《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印發《深圳市超低能耗建筑技術導則》的通知》
11.《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印發《深圳市房屋拆除工程管理辦法》的通知》
12.《深圳經濟特區建筑節能條例》
13.《深圳經濟特區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14.《深圳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
15.《深圳市建筑廢棄物減排與利用條例》
16.《深圳市綠色建筑促進辦法》
17.《深圳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施工許可管理規定》
四、主要內容
《指引》共分為七個章節:實施意義、指導思想、實施目標、適用范圍、房建類具體工作要求、其他類建設項目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并附有《南山區低碳建筑建設技術要點(試行)》,作為《指引》的技術支撐文件。房建類項目工作要求涉及6個關鍵節點(項目前期、項目施工、竣工驗收、運營監管、報廢拆除資源化、綜合效益評價六個階段)、5大主要部門(發改、住建、工務署、規自和生態環境部門)、16條管理要點,通過6+5+16全流程全閉環的聯動模式,深入推進建設項目綠色低碳發展,為轄區低碳建筑的規劃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提供支撐;其他類建設項目主要把控項目前期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由發改、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審核評估,建設單位負責編制相應的低碳專篇編制。且通過強化組織實施、健全標準體系、完善激勵機制及開展宣傳培訓四大板塊全方位保障《指引》的實施。
五、涉及范圍
本實施指引適用范圍包括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政府投資類建設項目,分為房建項目和其他類建設項目兩部分,其中其他類建設項目包括市政交通及綜合管廊類、水利工程類、市政管線類、公園綠化類等工程項目。
六、關鍵詞詮釋
低碳建筑:是指在建筑材料與設備制造、施工建造和建筑物使用的整個生命周期內,減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
七、解決的問題
從政府投資類建設項目著手,為南山區建筑領域低碳發展奠定基礎。
八、主要亮點
優先選擇具有高可控性的政府投資類建設項目作為先行試點。一方面,先立后破對項目前期、施工、竣工驗收、運營監管、報廢拆除資源化和綜合效益評價等六個階段低碳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配套建立低碳建筑建設技術指標體系,讓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落實低碳理念、全面綠色轉型更具實施性。另一方面,發布社會領域建筑低碳倡議書,充分發揮對政府投資類建設項目和社會投資類建設項目的“雙引導”作用,全面推動建筑領域全壽命全周期全流程低碳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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